颈内动脉狭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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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立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多元保障机制2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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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祺瑶)今年,本市建立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多元保障机制,将25个病种纳入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保障范围,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出生,在北京市行*区域内符合保险方案规定的孕产妇所娩发生相应出生缺陷的孩子,享有免费出生缺陷保险。这是记者从市卫健委与北京妇幼保健院举办的年北京市婚前孕前保健宣传活动中获悉的。

今年,市卫生健康委、北京银保监局联合建立北京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多元保障机制,健全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本市将25个病种纳入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保障范围。在本市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并按照医学建议完成系列服务的孕产妇所娩的孩子,均为受益人群,享有免费出生缺陷保险。按照方案,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出生,在北京市行*区域内符合保险方案规定的孕产妇所娩的发生相应出生缺陷的活产儿,可享受相关*策。每名符合规定的出生缺陷患儿最高可享受2万元保险金补偿。

纳入补偿范围的出生缺陷:

孕期实施筛查的出生缺陷(23种):唐氏综合征;脊柱裂;肢体短缩;消化道畸形(含食道狭窄或闭锁、小肠狭窄或闭锁、肛门狭窄或闭锁);11种严重先天性心脏病(含主动脉狭窄、右室双出口、完全性大动脉血管转位、主动脉弓离断、肺动脉闭锁、法洛四联症、完全性肺静脉异位引流、肺动脉狭窄、血管环、左冠状动脉异常起源和右肺动脉起源于主动脉);病例数较多、治疗费用较低且效果好的出生缺陷(含唇裂、腭裂、唇腭裂、面裂、尿道下裂以及先天性肾积水)。

新生儿期实施早期筛查的出生缺陷(2种):BH4缺乏型先天性苯丙酮尿症(BH4-PKU);双侧传导性耳聋且实施骨桥治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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