颈内动脉狭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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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外请专家行子宫手术造成肠管贯穿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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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患方陈述

原告方亲属任某因妇科病症于年6月23日进入x医院治疗,被检查确定诊断为子宫内膜增生,术后诊断为:子宫内膜增生、左侧卵巢囊肿、盆腔炎性疾病、盆腔粘连、肠粘连、肠管贯穿损伤、肠修补术后等。术后次日任某出现胸闷气短、心悸转入ICU治疗。

病情未能有效控制,于年7月17日转入x医院ICU治疗。于年8月12日转回x医院治疗。年8月24日,因病情加重转入x医院诊治,于年9月26日转入x总医院治疗。17日后因病情危重,于年10月14日乘车转入x后死亡。

二、医方观点

1、任某曾于年8月6日至16日在被告处住院,神经内科出院诊断为脑血管疾病、腔隙性脑梗死、大脑后动脉狭窄、眩晕、高血压病3级、颈总动脉斑块、腓神经损伤、Ⅱ型糖尿病。

年10月12日至23日,任某再入住被告x医院内分泌科,出院诊断为Ⅱ型糖尿病、Ⅱ型糖尿病伴有神经的并发症、高血压病2级(极高危)、双侧颈总动脉斑块、急性脑梗死、脑萎缩、颈椎间盘突出、泌尿道感染、高血压性视网膜病变、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中央型房间隔缺损。

年6月23日,任某因流血4天,以“绝经后出血、子宫内膜病变、Ⅱ型糖尿病”收住于被告x医院妇科,住院时脑梗病史10年,糖尿病病史4年,高血压病史1年,经内分泌科、心内科等相关科室会诊,协助管理血糖、血压,充分评估于年6月30日后择期行宫腔镜手术并行诊刮术。

年7月3日妇科查房提供两种方案:子宫切除或继续保守观察。任某家属将医院会诊,并咨询相关专家,因其存在高危因素,抗炎治疗效果不佳,最终任某家属决定行子宫加双侧附件切除手术。

鉴于任某身患多种疾病,手术风险较大,与任某家属医院专家来被告x医院处手术,并将术前风险向家属告知。年7月10医院专家对患者行腔镜经腹全子宫切除+双侧输卵管切除术。

建立气腹时和鞘卡操作出现贯穿伤,请胃肠外科医师协助开腹修补完成,发现患者情况特殊,肠管致密大片状粘连。因妇科手术进行一部分,外科修补结束由专家继续腔镜子宫附件切除手术。术后诊断:子宫内膜增生、右侧输卵管系膜囊肿、盆腔炎性疾病、盆腔粘连、肠粘连等。

任某术后次日出现高热、感染性休克,转ICU专科治疗。一直未闻及正常肠鸣音,于年7月17日转运送至x医院治疗,转入外院诊断肠瘘,期间病情好转于年8月13日转回被告x医院处治疗。

2、任某术中出现手术并发症并导致肠损伤,无论医方、患方都不愿意发生,被告x医院本意是治病救人,却导致患者及家属辗转就医,被告x医院也表示深深的歉意和遗憾。

患者术后妇科手术切口愈合良好,患者肠穿孔至死亡时间隔三月,辗转就医多处,肠瘘无法愈合,情况较特殊,考虑可能原因还是个体差异、既往手术史、基础疾病较多、免疫力低下等多种原因所致。

三、鉴定意见

x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系主要原因;参与度占70%。

四、庭审意见

根据鉴定结论,对于原告方的合理诉讼请求,被告应当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五、法院判决

被告x医院赔偿原告合计.49元。

司法裁判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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